关于电脑的心
赵汀阳
郭良已经对电脑的哲学问题进行了清楚有趣的论述。我非常同意关于电脑不能谈论情感问题,电脑不需要情感,而且它没有情感能够活得更好,思维更强。想来事情应该如此。电脑只需要成为一个mind,而不需要成为一个heart。在这里,我只想补充讨论一个关于电脑的mind的问题。
首先,可以想象电脑的思维必须满足Brouwer标准,即它面对任何一个被给予它的思考问题,都将在有限计算步骤内完成思考,所谓能行的(effective)或可构造出来的(constructive)思考过程。比如说,电脑不能回答“最大的数目是偶数还是奇数?”这样的问题,因为这不是有限步骤能够写出来的。当然,电脑不能,人也不能,这样的问题是不能回答的。不过,人可以给出一个不算回答的然而比较“艺术”的回答:最大的数目虽然写不出来,但一定是由……这样形式构成的无穷数列,因为在写作速度一样的情况下,这个形式写出的数目一定最大。当然,电脑可以学会诸如此类的雕虫小技。
电脑可以学会人类所有已经获得的知识。但是电脑的思维方式仍然只能是逻辑的或数学的。如果电脑遇到哥德尔问题怎么办?我们知道,甚至在一个能够表达为形式算术关系的知识系统中都会有“不可证的然而为真”的命题G。假如电脑坚持按照逻辑的机械证明原则,像Wittgenstein那样相信“每个命题都有自己的证明”和“在逻辑中决不可能有不可思议的事情”(Tractatus: 6.1265; 6.1251),那么,它就不会直观到命题G是真的,而会坚持错误地认为:既然G是不可证的,那么就只好算它是错的(Wittgenstein可能会喜欢这样的说法:凡是电脑能说的就说好了,凡是电脑不能说的就沉默)。当然,我们可以教给电脑哥德尔方法和定理,然后电脑可能会跟我一样心有不甘地说:好吧,那就算G是真的,尽管有点莫名其妙。哥德尔虽然利用了“说谎者悖论”的形式,但却把哥德尔命题G的意义限制为“这个命题在系统s中不可证”,这样它才可能为真,就是说,G为真实际上靠的是系统s之外的另一个标准,一个更广义的真理标准。假如说成“这个命题在任何系统中都不可证或不可判定”,就出问题了,就好比说“有个妖怪,但是它在任何可能世界中都不可能被看见”一样不可信。
等电脑学会了哥德尔式的反思,知道了真与可证不是一回事,那么它将不负责任地同意它道听途说来的各种“不可思议”或者“不可说”的观念,也许它自己还会发明一些类似的“不可思议”的观念,假如它学会进行发明的话,就像它写诗那样。这样的话,电脑的思维非常可能自己变成病毒。因为电脑并不生活,没有生活经验就不可能形成默会的知识和直观,在这样的情况下,按照逻辑,所有不可思议的观念——既然同样没有道理或同样有道理——都会被不加选择地接受,即使电脑决心坚持逻辑的基本规律比如说同一律和矛盾律,它也没有理由来决定,为了避免矛盾,哪些观念是应该放弃的或不应该放弃的。因此,电脑只应该具备特定的知识,而不可以具备全面的思维能力,否则就会变出神经病。比如说,人可以不怕“说谎者悖论”这类东西,因为如果实在想不明白,人还可以不理它,假装没有这回事,可是这样做对于电脑就比较难一些。像“说谎者悖论”这种东西只能在自然语言中出现,因为自然语言以同一种表达方式包含着所有的思维方式,所以会出现这种不同层次的各种事情纠缠在一起的情况。而这可能是电脑不允许的。我有时觉得,“这句话本身是假的”这样的句子虽然说得出来,但说这句话的行为本身是一个错误行为,就是说,这句话在含义(sense)上是悖论性的,但说这句话的行为的意向(intention)却是自相矛盾的:这个说的行为的意向是“不相信那句话”,但根据其含义,其意向又应该是“相信那句话”。从现象学去看,出现一个行为的意向和含义的不符合是不可以的,所以它是个错误行为。或者从语用学去看,这样的语言行为也是不正确的。
人的思维的好处之一就在于有哲学,也就是有一些意义开放的、永远不清楚的、不能定义的概念和问题。
此页面最后更新日期:2005.11.06. |